竞赛训练

关于增加体育系学科竞赛项目与团体竞赛项目教研工作量给予办法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6-01-07浏览次数:79

 

教务处:

201410月《惠州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的通知已经第 284 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体育系认真细读文件后,发现2个问题。

问题1:部分竞赛项目未列入到惠州学院学科竞赛类别(惠院发[2014]154号)。经体育系班子讨论,认为还要分层增加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竞赛项目(见附件1)。

问题2:惠州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标准(惠院发[2014]154号)没有针对团体比赛获奖如何计算工作量的说明。比如:篮球赛队员有12人,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名次。而田径比赛有很多比赛项目,而且可以获得很多名次。所以为了尽量达到公平,保障教师的训练积极性,体育系认为:团体项目获奖的工作量将按照参赛实际人数来算,比如:1、篮球赛队员12人获得省B级二等奖,工作量计算为12人×20分;2、参与奖工作量计算为12人×5分。

当否!请批准!

 

 

惠州学院体育系

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