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06-24浏览次数:52

一、报到证是每位高校毕业生正常毕业时都必须持有的,但延长学年、结业、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不能发放报到证。签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后即可取得报到证,结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可申请补发报到证。
二、报到证有效期限: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为一个月,毕业生必须一个月内凭报到证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后果自负。如发现报到证的姓名、性别、报到单位有误,请及时将报到证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少康楼301)更正。
三、在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毕业生可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补发报到证;超过报到期限遗失报到证不能补办,只能出具报到证证明
四、暂缓就业毕业生两年内可随时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领取报到证,并凭报到证返校办理迁移户口、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五、改派手续:2016年7月12日至2018年6月30日,年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程序:1、凭原报到证回报到地址所在的人社局(非师范)或教育局(师范生)申请异地就业,获批准并盖章;2、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获市(县)人社局(非教育系统)或教育局(教育系统)同意盖章;3、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月最后一周由学校统一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六、暑假期间值班安排:毕业生上交改派材料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少康楼301室)时间安排:7月1日至7月11日、8月2628日的上午9:00到11:30、下午3:30至5:00,其余时间不受理毕业生事宜,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辅导员咨询相关事项。
七、户口迁移:毕业生及时校对本人户口迁移证是否同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一致,有出入的同学到学生处或保卫处查询。如户口没有迁入学校的毕业生,现异地就业(获人事局或教育局批准)的同学可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回户口所在地迁移户口。
八、毕业生档案7月10日前整理完毕寄出,未签订就业协议或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其档案将寄到报到证上报到单位地址。档案查询电话:0752-2527099
备注:2016年7月11日前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在少康楼301取消暂缓就业;2016年7月11日前可凭就业协议书、原报到证在少康楼301修改报到证,不必按改派程序办理,7月12日开始修改报到证单位的必须按第五条改派程序办理。暑假期间同学们有事情要办理或咨询的请先咨询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联系就业指导中心老师。
 
惠州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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